每一個活動只要找幾家認同的活動,就可以着手辦理了。更正:每一個活動只要找幾家認同的協會,就可以着手辦理了。所以如果以蔡理事長而言,就不接受駕照班,就找其他接受的同業合作,你的東南亞姐妹考駕照?我就不認同,使用者付費,你要騎機車就須付出代價,何況她們筆試是用口試,我不知道有什麼建設性跟需要性?
如果有幾家同樣是辦理新移民關懷活動,活動數量也不輸給其他新移民團體,且活動業績全部給政府單位,費用不用政府出,如果各位是負責承辦的政府單位,會有何想法?人多往往容易嘴雜,尤其是要花錢的事,所以尋找志同道合的協會來共襄盛舉,比較容易,也有效率。